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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池县院首例变更监护权案件顺利支持起诉
2018-07-0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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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04

近日,我院未检部门顺利支持起诉高某某申请变更对杜某某监护权一案,这是自201811日最高检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以来,我院办理的首例支持起诉案件。

2017年年初,我院在办理杜某某故意杀人案中,发现杜某某将其前妻杀害,留下一名幼儿,后杜某某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经上级院指导、协调,我院未检部门工作人员积极走访、调查、取证,发现该幼儿由其外祖母高某某抚养,且极其依赖高某某。为了让孩子有一个良好安全的成长环境,依据高某某的申请,支持其向盐池县人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。工作中我们了解到高某某文化水平较低,且家庭经济条件不好,又与盐池县法律援助中心协商后,由法律援助中心为高某某指定一名辩护律师。

该案的顺利起诉是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始。作为试点院,我院将以该案的成功办理为起点,一步一个脚印,循序渐进,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,并与法院、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加强沟通、联络,密切配合,这些都是发现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线索的有益尝试和探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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